《家》读后感【荐】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家》读后感1
《黑熊舞蹈家》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著作。这本书讲了:母熊大白掌、蠢熊吉帕、黑熊的代沟、北极熊飘逝的母爱、黑熊舞蹈家、小熊猫的筹定式记忆、狮子驱雄、美女与雄狮······
这几篇中我最喜欢美女与雄狮,辛尉原本是马戏团做好的动物演员,但却因为它有一次外出拍摄,一定要吃一匹活马,而激活了它的野性,最终不能再回马戏团表演了。而且饲养师孙曼莉也因为欺骗马戏团,失去了一份工作。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做事一定要诚恳,否则会有“好”下场的。
母熊大白掌讲述了母爱的伟大,就算它受伤了也一定要救回它的孩子,不管伤势多么惨重。而且要告诫人们,不要再残杀动物。
蠢熊吉帕告诉我们熊也是可以结婚的,熊还非常重感情。吉帕是只非常非常蠢的熊,它把爱它的妻子吉斯赶出了家门,最后他无法生活,无奈之下又去寻找妻子吉斯。
黑熊舞蹈家要告诉我们的也是诚实、诚恳。因为不诚实诚恳,会酿成一场祸害的······
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2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起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现在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3
很久之前就看过巴金先生写的激流三部曲中的《家》,最近又再看了一遍,更加感受到巴金先生不愧是位伟大的作家。
《家》是巴金先生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最具永恒的艺术价值。改作品以五四运动后二十年代初期四川成都地区为背景,描写了在新的革命时期的一个封建家庭走向崩溃,无情地揭露了封建地主阶级的腐朽堕落和封建礼教的虚伪残酷。
《家》对人物的描写十分详细,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塑造了许多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其中最让我感到悲伤和愤怒的人物是——鸣凤。鸣凤是高家的一个丫鬟,不幸的她被选去要做冯老太爷的姨太太,鸣凤才十七岁,而冯太爷一起六十岁了,这么多么可恶的事情…鸣凤与高觉慧之间也有一段爱情,两人的关系无人知道,因为一个是丫鬟,一个是少爷,两人身份悬殊。鸣凤在她将要永远与觉慧分别的前夜,去屋里找他,鸣凤可怜的样子让人感到难过,但觉慧并不知道她的事情,只在一味的说他好忙,说过两天再找鸣凤谈话。最后,觉慧吻一下明发,这是觉慧第一次吻她也是最后一次。然后鸣凤便跑走,跳湖自尽了。
作品还写出了其他人物的一些悲剧,这些悲剧都是揭露封建统治的罪恶。同时也让年青人推翻旧制度,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家》读后感4
从中午听着龚诗嘉的《放不下》,基本是哭着过完2个小时的,看到每个人的挣扎,每个人的痛苦,每个人的无能为力…虽然主角是觉慧,虽然是写当时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痛苦绝望和不合理的制度,怂恿觉慧为后人开启一条光明的路。就像觉慧说:“让他们来做一次牺牲品罢!”。真的是感动。大概是我们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也许我不能体会觉慧吧!也许我永远也成不了像觉慧那样的人。
我更被觉新而感动,也为他感到可悲可愤(他自己只是一未的为别人着想,破灭了自己的爱情,又因为家庭的封建制度又失去深爱自己的妻子。)也许就想觉慧说的那样,是他懦弱,也许是他不想让自己的弟弟受到家里人的责备,也许是他不想让自己的家里人因为自己而生气…他做了好多好多…书里大概是说他的懦弱吧!可我还是想他不是懦弱,他是为了别人,我看了这书没对慧觉有什么想法只是觉的觉新真的太可怜了他幸运的是有一个贤惠了解自己的妻子,也许他自己也觉得满足——他肯定很满足——他不是那中不知道知足的人。
看看书中觉民为了自己的爱情而努力也很让人触动,看到这我明白命运是自己把握的…每个人都要好好努力。
《家》读后感5
每次读《家》都会带着不一样的心情去体会作者的目的,又一次拿起这本小说读了起来,给我的感觉更多的是封建礼教的束缚和旧时代劳苦大众的懦弱,以及封建官僚的守旧。 我气愤书中觉新的懦弱,他不敢和封建礼教作斗争,他的懦弱使得他的妻子和他的爱人成了当时的牺牲品,更使的觉民差点变成第二个他,还好他敢于与封建礼教斗争与家族作斗争,终于赢得了胜利摆脱了家族订的婚姻最后和自己的爱人相守在一起。还有书中的觉慧从始至终一直反对封建礼教的束缚他批判家族的封建思想、提倡女子剪发鼓励女子进学校学习新文化,而不是“子曰…”
他最后为了不在受家族的压迫自己独自去了上海学习新知识、新文化。
距离上次读这篇小说已经四五年了还记的开始读时总是怀着同情书中的梅和钰儿、鸣凤还有憎恨觉新和觉慧而读完的并没有真正体会小说的主旨。事过境迁总有不一样的理解和感受。
《家》读后感6
巴金是我非常喜爱的一位作家,我读过巴金的很多书,在他的众多作品当中,《家》给我的印象颇为深刻。
《家》写出了高府中一代年轻人的悲剧,一个时代的悲剧。同时,也写出了在高府的底层,人们正在或先或后的觉醒。地火在缓缓然而持续地燃烧。如果说大哥高觉新并未觉悟新生的话,那么二哥高觉民在抗婚上已有了由“民”自主的觉悟。
三弟高觉慧更如一团火,为高府后院带入了光明。小说以一个大官僚地主家庭的生活内幕,深刻的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控诉了旧礼教、旧势力罪恶,鼓舞知识青年反抗封建礼教、追求光明幸福,在至今,仍有反封建的重大意义。
《家》,在语言应用上,更是彰显了巴金作为杰出的语言大师的功力。语言运用得简洁生动,流畅奔放,带着作者浓烈的感情色彩,突显了其独特的风格,让读者在领略人物命运时,一同体味到了作者的喜怒哀乐。
《家》读后感7
这篇文章讲的是《不来梅城》里音乐家们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不来梅城》。《不来梅城》里的这些“音乐家”是你想也想不到的小动物们。它们分别是:驴、狗、猫和公鸡。因为它们的主人嫌它们老了,不中用了,要把它们杀掉,它们不甘心示弱,逃出了自己的家园,组成了这个高、低、中音俱全的“音乐队”。
驴、狗、猫和公鸡这四位难友,在去往《不来梅城》的逃命途中,遇到了三个强盗。没有惧怕,发挥各自的聪明智慧和特长,“只见驴子把后腿搭在窗台上,猎狗站在驴背上,猫又爬到狗背上,而公鸡则飞到猫的头上。接着,他们开始齐声鸣叫起来。”“音乐家”们齐心协力把三个强盗吓跑。四个好伙伴住进了三个强盗的家,并且饱餐了一顿。赶跑强盗后,它们就在那里过上了逍遥自在的日子,有时候还开“音乐会”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别人可以嫌弃你,自己不能看不起自己。
记得在学习积累中(法国)蒙田有这样一句格言——胜利属于自强不息的人。我就要努力做一个自强不息的人。
《家》读后感8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叫《黑熊舞蹈家》。
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不是阿宝的故事,而是:《北极熊飘逝的母爱》。从前,有一只北极熊,她叫珍宝。毫不夸张地说,珍宝是母爱的典范;睁大着眼,不睡觉,生怕熊崽被偷去。只要有点动静,她都会睁大她那布满血丝的眼睛,四周看。当熊崽断奶的时候,过了不久,珍宝又产下了一头熊崽。为了避免珍宝又为了熊崽而憔悴,于是,饲养员出于好心就帮熊崽进行人工喂奶,如同照顾自己的孩子似的,天天给他按摩。就这样,珍宝的母爱渐渐淡去,当饲养员把熊崽捧到她面前,她若无其事,把熊崽推开一边。有一天,惨不忍睹的事发生了:小熊崽没人看管,于是走到水池边玩,一不小心滑到半米深的水池里去了,珍宝见了,想去救他。一只鸟在她面前掠过,她竟然为了捉鸟而不去救小熊崽,直到小熊崽死去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有时候,太过于好心,是会害人的。
“好心地帮助,终究会变成坏事。”这句话,永永远远回荡在我的心中,时刻警惕着我……
《家》读后感9
小说中还刻画了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如接受封建礼教安排的婚姻,最终郁郁寡欢,绝望而死的梅芬;顽固封建,完全沦为封建礼教奴隶的高老太爷;温柔贤淑,通情达理,因高老太爷的死而搬到野外待产,最后因难产而丧命的瑞珏……这些都是在批评无情的封建礼教所带给社会的黑暗。在那样的社会中,人们看不见光明,看不见希望,人们每天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唯有新思潮,新思想才能带领人们走出这个可怕的牢笼,就像主人公觉慧一样为了挣脱这个牢笼,到最后舍弃从小长大的家,远赴他乡追求自己想要的光明,他的这份追求新思想,新事物,敢于探索,敢爱敢恨的热情和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家》之后,我不得不佩服巴金先生对现实生活的体会之透彻,更能将这种现实生活展现在他的小说中,那么的清晰,真不愧获得“人民艺术家”的称号,《家》也不愧是中国文学的瑰宝。
《家》读后感10
昨天我读了李老师推荐的绘本《世界上最最温馨的家》,我被故事里蜜蜂妈妈们为自己的孩子建造了那么安全舒适的港湾而深深地感动了,例如切叶蜂辛辛苦苦切下玫瑰叶子,然后把切下的叶子带回家,给自己的卵一个舒适的孵化环境,还为即将出生的宝宝准备了足够的蜂蜜…….
说到这,我想到了我的家,我有一个家,它是我生命的港湾,从我出生的第一天,我就在这里生活,爸爸妈妈给了我无私的爱和保护,让我能够平安、快乐、幸福的长大,我爱我的港湾---我的家。
我的家是一个温暖的大港湾,我就像一条小小的船儿,会航行到远方 ,但总有一天会返航回我生命的港湾。
我还想到了我们的班级,从一三班,到二三班,到……,在这个团结的集体中,老师就像妈妈一样爱着我们,而我们像是一群调皮的孩子,给老师们添了许多麻烦, 我们在这个温馨的大家庭里,感受到了学习的乐趣、团结的力量、知识的海洋、还有无限的爱。我生活在世界上最最温馨的大家庭里。 我爱我的小家和大家!
《家》读后感11
蓝樱草和薇薇安有一个中国妈妈和美国爸爸,他们都是威风凛凛的警察。妈妈叫蓝兰,爸爸叫路易。因为事业的需要,他们一直分离了十年。
十年后,蓝樱草的美国爸爸终于来到中国看望她了。这次寻亲,也意味着相隔重洋的爸爸妈妈一一这对旧日恋人迎来了一次难得的重逢。在双胞胎姐妹看来,一个不完整的家庭即将复合,这真是激动人心的时刻!樱草传说中的爸爸,真的要活生生地出现在她的面前了,她觉得,世界真得要变了!
但所有人都没想到,十年后的父母都出已经另有所爱,破镜毕竟并不能重圆─是呀,大人的事,小孩又怎么能理解呢?
虽说大人的事我们小孩不能理解,但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大人们私自做什么事儿,如果不先问一问小孩的想法,那我们是不是就会很难受呢?
就像樱草和薇薇安,她们的父母擅自离了婚,让一个好端端的家庭破碎,而且还想让这对双胞胎姐妹分开,这对她们来说一定很不舍吧。就是因为爸爸妈妈没有询问她们俩的意见,所以就造成了家庭破裂的结局。
所以,爸爸妈妈,如果您爱我,就别擅自做决定!
《家》读后感12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齐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此刻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13
我读了《我们是一家》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小螃蟹、小海葵、多毛虫三个好朋友的故事。一只无家的小螃蟹,在被别人拒绝同住的情况下,找到个空壳。后来,小海葵、多毛虫都来了,小螃蟹很大方的让他们都住了进来,他们三个快乐地生活着,但后来他们长大了房子就变小了。小螃蟹和小海葵闹翻了,多亏了多毛虫帮助,最终他们又得到了个大房子,并成了快乐的一家人。
这让我想起了我们的班集体,在李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小朋友能够和睦相处,一起学习,共同进步。当一位小朋友遇到困难时,其他小朋友都会伸出援助之手。如果哪位同学有高兴的事也会与大家一起分享,我们就像一家人一样。
同学之间应该团结互助,自己应该和别人分享自己的快乐。懂得分享,善待他人。这大概就是我们李老师常说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家》读后感14
很久没看近代小说,为此读起《家》时,最初竟然没有任何感觉,只是后面才渐入佳境。
然而,纵使对《家》的情节和人物慢慢熟悉并有所感喟,但细细体味,自己心境终究变了许多。
简单而言,不再像初中时的我那样虽对故事不能完全理解,但却总能简单地喜爱上那些人物,对故事里的生活也多是些美好的期许。
这些单纯的感悟早已不复存在,如今自己对小说故事的发展多了些消极的悲观,更对原本可爱的人物有了许多现实性的厌恶。
或许正是这厌恶误,不时动摇自己对近代小说的兴趣。
为何会存在对小说人物的厌恶,道理很简单,那是自己初中之后的长久时间里内心发生了些许变化。尽管这些变化不能完全归结于不好,
但至少自己没有了以前那份单纯和善意,有人说这是成熟,如果成熟代表着无法简单的善意,那自己或许并未成熟吧。
鸣凤死了,而自己并未死,也许这一点终究未随时间的改变而改变。
《家》读后感15
刚刚读完的时候是激情澎湃的,但是并不是很能引起人的共鸣。也许是时代太过遥远的缘故,但是这部作品不能够给人很深刻的感想和精神的动力。
袁泉说她觉得巴金的白话文比鲁迅的好,在当时这样的白话文巴金算是造诣很深。
我不大同意她的看法,但是也没有反驳。
相比较我比较偏爱鲁迅。是很好的文字大师。
虽然题目是家的读后感,但是已经一点也没有想要写读后感的想法了。
我不同情书中的任何一个人物也不喜欢觉慧这样的人我觉得他很冷酷。从他身上才可以看出中国人的劣根性,而不是从所谓的封建礼教的迫害者觉新身上。
书中有一点个人英雄主义的色彩,所强调的牺牲让人并不能明确的看到价值。
但是在那个迷惘的年代,已经很难能可贵了吧?虽然现在无法理解。
家并不是没有可取的地方。相反有很多。但是都不够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