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协议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维修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维修协议书1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公平、诚信原则,协商一致就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的空调设备维修保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对象及费用:
1、甲方委托乙方为空调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2、乙方按向甲方收取维保报务费。
二、服务时间:
1、本协议规定的维修服务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进行,如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费用另计。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维修时不受时间限制。
三、服务内容及乙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1.提供服务时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1.2.乙方提供全天候应急维修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小时内上门。
1.3.乙方承诺一般性故障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马上给予解决,如需更换常用配件,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维修。如乙方购买,只收取配件费如因配件质量所造成的事故或事故,均由配件提供方负责。
1.4.当发现或发生非维修责任事故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
1.5乙方承诺自空调维修好后1年内为保修期,在保修期内确保不会因同样问题发生故障。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应本着对用户负责的原则,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如乙方未在承诺的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设备检修和故障处理,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和损失索赔。
2、乙方更换任何收费备件及材料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数量、价格,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更换,否则甲方将拒付费用(但本着用户利益至上的原则,紧急情况除外)
3、甲方保证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按期支付维保费用及备件件,如未按期支付,乙方有权停止相关服务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违约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准,如实际损失无法估算的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不超过合同维保服务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五、结算方式:
由乙方每次维修好后开具全额正式发票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以银行汇款或电汇方式将50%的维修款支付给乙方如下账户,剩余50%维修款在空调________年保修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结清。
六、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以协商为准,协商不成则双方均可诉至永康市人民法院处理。
2、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维修协议书2送修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车辆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武汉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修甲方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送修程序及事项
1、甲方车辆送检后,乙方应对全车进行细致检查,给甲方出具检修单,并登记存档。检修单上应注明送修车辆品牌、型号、颜色、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车辆行驶里程、车身情况、详细维修项目、每项目维修材料费、维修人工费以及维修时间。
2、维修过程中如确需变更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二、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签订本协议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收书面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包括工时定额、工时单价以及材料费标准。材料价格以4s店为标准并保证低于其30%工时费用参照二类维修厂工时费标准折扣。(工时按7折)
2、书面收费标准经甲方认可后作为本协议之附件。
3、结算方式:维修时间达到2个月或维修金额达到_________元时甲方以支票或转账方式支付。
三、甲方权利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送修车辆。
2、车辆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在维修结算清单签字认可,经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维修费用并接车。
3、乙方不出具规定的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4、乙方在维修过程中需要甲方提供协助的,甲方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维修标准和规范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质量要求维修车辆。
2、乙方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车辆。乙方应使用原厂配件来维修车辆,如确需使用非原厂配件维修车辆的,必须事先得到甲方认可并由甲方委托人在检修单上签字后方可使用。因乙方提供的配件原因造成车辆维修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应妥善保管送修车辆及甲方提供的配件,除维修检验目的外,不得使用车辆。因保管不善造成配件损伤、毁坏、灭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发动机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在xxx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车辆返修记录,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5、在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因同一故障或者维修项目经3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可将车辆交由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进行修理,相应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若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人维修,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人维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无论甲方是否同意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人危险的,乙方均应承担由该第三人维修车辆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7、乙方向甲方提供24小时市内救援服务。因救援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8、乙方向甲方提供代办车辆年审服务。
五、质量保质期
1、整车修理(含发动机大修,变速箱大修)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________公里或者一年。
2、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100 ……此处隐藏8617个字……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的提高,以达到双方的生产工作目的,保证双方的权利义务得到落实体现,尽到各自的职责,共同得到提高发展,望双方能切实履行。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地址:
维修协议书14甲方:
乙方:
甲方因原有教师室年久失修,不能发挥正常使用功能,甚至存在安全隐患,现需零星维修,乙方自愿承包甲方维修工程,为确保维修项目的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开阳县第三中学教室零星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开阳县第三中学
二、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①、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负责水电费用。
②、按合同保证维修资金。
2、乙方负责事宜:
①、本合同一经生效后,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发生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自理。
②、本合同一经生效后,在施工过程中,完全承担垫资施工。
③、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按要求进行施工。
④、对已完工后在交工前应负责清理好施工场地周围2m以内的卫生。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办法
1、该工程总零星维修费大写壹万捌仟伍佰叁拾贰元整(小写:¥18532元)。
2、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据正式发票,甲方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开阳县第三中学 乙方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修协议书15市 供 热 合 同
供 热
供热方:
用热方:
供 热 合 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供热方(甲方):
用热方(乙方):
为明确供热方和用热方在热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效力
供、用热双方对本合同无异义的,可视本合同长期有效。对本合同有争议的条款,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从其约定。
第二条 供热地点、交费面积
(一) 供热地点:
(二) 房屋性质:
(三) 交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双方认定面积为准):
其中:民用供暖交费面积 平方米。
商用供暖交费面积 平方米。
机关事业单位交费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供热期限
供热期限为每年11月1日零时起至翌年3月31日24时止。
第四条 供热标准
(一) 本合同所指供热标准为:
1、 室内温度标准:按照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的房屋(节能建
筑)的居室平均温度不低于18℃(含18℃);其他建筑的房屋室内平均温度不得低于16℃(含16℃)以上为合格。
2、双方同意非住宅室内温度按不低于摄氏
(二)采用热计量方式供热的,双方约定的用热量为每小时,室内温度不得低于 ℃。
第五条 热费标准、支付方式、结算时限。
(一) 热费价格:执行铁岭市物价局文件的供热价格标准收取热费。 民用供暖/建筑平方米,共计 商用供暖/建筑平方米,共计 机关事业单位 元/建筑平方米,共计 元。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热费支付方式: 。
(三)热费结算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0日期间用热方将当期热费全额支付给供热方。
第六条 供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有权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向用热方收取热费;
(二) 有权对用热方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 有权检查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
制止用热方超量、超范围用热;
(四) 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方的采暖系统进行检查;
(五) 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方有权限制或停
止供热;
(六) 负责维修用热方室内供热系统及所连接的室外管道系统。双方
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 属于供热方管辖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或因各种原因不
能正常供热,或者中断供热,应当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热方,
并立即组织抢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热。因不可抗力原因
造成不能正常供热或中断供热除外;
(八) 供热方发现用热方的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用热
方。如用热方未及时改正上述安全隐患,造成供热方不能正常
供热或者供热中断,用热方应当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
失。
(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和使用范围向用热方供热。
第七条 用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有权要求供热方出具收费文件及对确定的热价、计量表具等
申请复核;
(二) 监督供热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进行供热;
(三) 对供热方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申请仲裁和提出起诉;
(四) 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方交纳热费;
(五) 用热方增加、减少、迁移用热设施的,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的,
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
费结清;
(六) 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户名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
办理手续。
(七) 维护供热设施的完整和原布局,并配合供热方对供热设施进
行维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 供热方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方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方供热的,应按照延误供热的时间,折算每日热费退还给用热方,还应当向用热方支付不超过累计日热费总额20%的违约金。
2、 因供热方责任,给用热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3、 因供热方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方成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 用热方的违约责任
1、用热方逾期交费的,应当支付每日热费总额3‰的滞纳金。
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制其用热或停止供热。
2、用热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向供热支付热费总额不超过20%的违约金。
3、用热方擅自对供热设施进行施工,用热方应当赔偿供热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为长期年,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